拍賣師丟失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書需補辦的,應提交以下材料:
1. 單位出具的證書丟失證明
2. 拍賣師本人出具補證申請
3. 證書復印件(要求提供證書從第一頁至注冊當年每一頁及其變更記錄的復印件)
4. 拍賣師本人證件照片兩張
5. 在當地報紙登遺失聲明拍賣師證書上的原印刷號碼(第一頁紅色印刷體號碼)在報紙上聲明作廢(將報紙原件交中拍協(xié))
接到齊備的補辦手續(xù)后,拍賣師管理部將向人事部申領新證書制證,原注冊管理號碼不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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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/3/2 |